案例回放:
张先生向陈姨买了一套二手房。看房时陈姨表示随房赠送家电。
张先生看到空调还有8成新,认为可以省下一些购买电器费用。
但到张先生收楼时,却看到空调被拆掉了,就问陈姨怎么回事,陈姨表示附送的家电里面并不包括全屋的空调,“谁说我送你的,没有这回事”!
后来问中介公司的人才知道,陈姨对张先生压价有意见,故意这样做的,张先生郁闷不已,只怪订合同时自己没有要求写清楚,哪知道碰到这种损人利己的人。
阿姨表示不爽,把空调拆了还算温柔的
案例分析
二手房买卖一般会约定“按现状出售”,但签订合同当天与距离交楼有一定时间,签订合同时的现状是什么样的,如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发生争议后对签订合同时与交楼时的房屋状况是否一致就难以作出判断。
建议买卖双方、中介公司签署合同前共同对房屋状况进行勘察,在合同中清晰描述房屋状况以及拍照作为合同附件,同时请中介公司列出家私电器清单,注明是否随房赠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 |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责编 | 詹青